| 工程科:认真贯彻国家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法规,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、质量监督标准,按工程技术规范实施工程建设、质量监督和管理;负责做好辖区内地方公路重点工程立项、工可等前期工作,配合设计部门对辖区改(扩)建道路、桥梁工程项目勘测、设计和地方公路大中修管理工作;负责辖区六县四城区地方公路的检查、指导工作;认真抓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。 养护科:负责我市地方县乡公路的规划、养护工作;编制年度地方县乡公路养护计划及对计划实施的监督、考核;负责地方县乡公路养护质量的管理;抓好地方县乡公路危桥、险路的整修改造;做好养护施工安全管理。 路政科:宣传、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保护路产;实施路政巡查;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;处理本市所辖路段涉路项目的审批事宜;依法查处本市重大路政案件;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;参与公路工程交工、竣工验收;负责辖区路政安全管理工作。 城区公路所:编制城区县乡养护计划;组织抢修城区县乡道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、桥梁、水毁工程;抓好城区县乡公路小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;配合协助城区、乡镇做好村屯道路、扶贫道路建设的计划编制、施工建设的技术质量监督管理;协助对城区公路的路政执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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